(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红星美凯龙十字路口至贾岛路(上甲山水外)路段中央隔离防撞护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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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红星美凯龙十字路口至贾岛路(上甲山水外)路段中央隔离防撞护栏采购项目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